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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农民工遭遇欠薪 无劳动合同是讨薪难首因

来源:东北之窗   日期:2011-12-13  作者:fanfan


     年关临近,有人说,“又到农民工讨薪季节”。通过正常渠道讨薪无门时,一幕幕黑色幽默不得不轮番上演,跳楼讨薪、裸体讨薪、卖身讨薪……

  来京打工的建筑工人李建华为讨薪也是饱受煎熬。后来终于拿到了工资,而他也被关进了派出所。

  四成农民工遭遇欠薪  

  李建华的工友李兴峰介绍说,今年7月,他们给北京市房山区成人教育中心做教室加固工程,干了1个多月的时间。其间,与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说,15天给工人拿生活费。结果干了20多天,生活费却一直没拿到。

  工人们觉得这样下去,很可能干完活也拿不到工资,要求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公司却说,“你要劳动合同啊?那你别干了!你们走吧!”

  工人们要求结算20多天的劳务工资,劳务公司只给出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结算标准。工人们不接受,也不离开。公司便一天殴打一名工人,直到工人报了警。派出所民警带了李建华和劳务公司的人在屋内谈判,其他工人被关在门外。后来,工人们被告知,李建华在房间内打人,已经被警察拷在墙上。

  后经地方相关部门出面调解,工人们接受了略低于市场价的工资,达成和解。

  4个多月后,李建华在北京市通州区打工时被派出所拘留,原因是在北京市房山区打人致轻伤,已构成刑事犯罪。

  李兴峰不明白,“被打成轻伤,当时怎么没说呢?第二天,我们还在工地上看到说自己被打的人精神抖擞的,怎么就成了轻伤?”

  建筑工人欠薪问题非常普遍,日前,在北京大学发布的一份关于城市建筑工人的调查报告显示,有40%的工人曾遭遇工资拖欠,另外还有24.2%的受调查者见到过别人遭遇工资拖欠。

  这份名为《京、渝、沪、深四城市建筑工人生存状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报告由四座城市的大学师生,在今年4月至11月调研完成。调研范围包括北京、重庆、上海、深圳4个中心城市。

  建筑工人的日平均工资是125元,日平均工作时间达9.9个小时,月平均工作27天,月平均工资是3375元。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卢晖临说,考虑到建筑工人的劳动时间和强度,每月3000多元的工资实际上很低。即便这样,工人们还常常不能按时领到工资。披星戴月地干了1年,如果两手空空回家过年,实在没法面对年迈的父母和嗷嗷待哺的孩子。

  调查者发现,大多数成家的建筑工人是家里的经济支柱,需要用打工收入维持整个家庭的运转。

  无劳动合同是讨薪难首因

  专家普遍认为,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是导致工人欠薪问题难解决的重要原因。

  《报告》显示,有75.6%的受调查建筑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过劳动合同的受访者中,63.6%的工人自己手上没有劳动合同。

  2008年开始施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在建筑行业,不签订劳动合同似乎已经成为常态。

  50多岁的建筑工人何正文说,从2005年开始,他一直在争取签订劳动合同,但到现在也没有拿到劳动合同。在供过于求的劳动力市场上,多数建筑工人缺少要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能力,而行政监管部门的不作为也让农民工无可奈何。

  今年,何正文到张家界打工,向地方监察大队申请督促用工单位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时,工作人员却对他说,“它(指‘用工单位’——记者注)签你就干,不签你就走人。”

  何正文说,“劳动是我的权利,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的。”监管部门这样的态度,让他觉得“有点不太对头。”

  建筑工人李兴峰讲到自己在北京市通州区打工的经历时说,“任何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都应该至少一式两份,而我们签订的合同只有一份,签完劳务公司就拿走了。遇到事情,他不给你出具合同,你就没办法。”

  香港理工大学副教授潘毅介绍,没有劳动合同,就无法确认劳动关系,这已经成为建筑工人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薪、依法维权的一道门槛。

  卢晖临认为,没有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超长的劳动时间、恶劣的劳动条件,低收入、严重的工资拖欠等现象,已经使整个建筑业成为非正规行业。“在这种情况下,建筑工人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工伤或职业病赔偿,比登天还难。”卢晖临说。

  为何农民工工资绕不过包工头

  在建筑工人眼中,“包工头”就是他们的老板。调查数据显示,从包工头与带班手里领工资的工人比例达到76.8%,从建筑公司和劳务公司领工资的只占17.8%。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早在2004年就明确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2005年,原建设部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指出,从2005年7月1日起,用3年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基本禁止“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

  但调查发现,在目前的建筑工地上,由包工头组织带领工人施工的“包工制”仍然是普遍的用工形式。《报告》称,65.4%的建筑工人是通过老乡、朋友等熟人关系网络进入工地工作,22%的建筑工人通过包工头进入工地工作。

  北京六建集团公司的杨最革介绍说,2005年之后,国内虽然有大量的建筑劳务公司成立,但很多劳务公司自身不组织管理工人,是彻底的“皮包公司”,承包到工程以后,就甩手分包给包工头。

  社会科学院杨团研究员认为,《意见》实际上成了一纸空文,3年时间期限不仅没有做到预定目标,还增加了一级新的建筑行业分包阶梯。

  按照法律规定,包工头及带班等不具有用工资格的个人是不可能与工人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筑工人的正式劳动关系应该和劳务公司建立。这也客观上导致建筑工人无法建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在没有劳动合同的受访者中,有34.1%的人认为“不需要,相信包工头 ”。在发生工资拖欠、工伤事故等纠纷时,也有47%的受调查者选择找包工头。

  《报告》认为,包工制的用工方式很大程度上影响工人认清自己的劳动关系,这也是建筑业欠薪之所以成为痼疾的关键所在。

  杨最革介绍说,建筑业的流动性非常大,不容易管理。因而,上世纪90年代,包工制非常灵活,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对原有的公司模式的建筑工人管理方式造成了致命的冲击,才逐渐成为建筑领域的常见现象。

  潘毅则认为,行业不能成为包工制存在的理由。建筑公司每年需要的劳动用工数量是清楚的,完全可以按照用工量把主体工人的劳动关系确定下来。

  政法大学副教授郭伟和表示,即便建筑业工期短,也不能在包工制的名义下,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有研究者指出,包工制这种灵活的用工制度,“让工人总是处于高度的流动状态,使得看似正式的工作在实际操作中非正式化了。建筑工人通常不会和建筑公司或劳务公司发生直接的劳动关系,这些公司也就不需要承担工人的养老问题、社保问题等,一切负担都没有了。”

  《报告》提出,要真正打破包工制的用工形式,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企业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年薪制”为欠薪埋下隐患

  调查发现,受调查人群中有40.2%的工人要到年底才能结清工资,22.5%的工人在工程结束时结清工资,每月结清工资的建筑工人只占28.1%。

  长期以来,建筑业因建筑工程项目周期长、风险大、建筑企业需垫资入场等原因,不按月发工资已成为行业常态。《报告》认为,建筑业的欠薪问题之所以严重,是因为多数建筑工人不是按月结工资,而是到年底才结清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工资,是解决建筑领域欠薪问题的关键。

  《报告》认为,靠有关部门每年度运动式的“清欠工资”行动应付建筑业欠薪问题,只能是治标不治本,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应该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按月发工资制度等,解决日常欠薪问题。

  调查发现,重庆市对建筑民工最“给力”,按月结工资的比例高达70.5%。深圳市按月结工资的比例是23.0%。北京、上海能做到按月结清工资的都只有6%左右,工程结束时结清的比例也都不到20%。

  重庆警方还设立了协助农民工讨薪的机构,专门配备5名民警,可对欠薪单位立案,并已追款过百万元。

  有专家指出,重庆的例子表明,建筑行业按月结清工资是可以实现的,不存在因建筑工程项目周期长、风险大、建筑企业需垫资入场而无法给工人按月发工资的行业特殊性。

  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系主任乔健副教授介绍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筑行业的行政立法中,也曾考虑把工资支付从年度支付改为每月支付,甚至是每周支付。

  乔健还告诉记者,在今年8月举行的和谐劳动关系表彰会上,有人提出,把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作为行政官员绩效考核一票否决权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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