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焦传雷 记者 刘锡菊)2021年,哈尔滨海事局认真落实2021年全国海事系统工作会议和黑龙江海事局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以做好疫情防控为前提,以“三基”建设为基础,贯彻“严”的主基调,进一步深化安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拓展服务层次和社会影响,进一步提升了安全监管服务及执法能力和水平。 哈尔滨海事局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全面履行海事监管职责,并针对水上交通的重点环节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为保障水运物流供应链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成立了哈尔滨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自2021年6月28日试运行以来,交管中心累计开展子巡航1828次,核查船舶705艘次,发现涉嫌违法行为247起;发布预警信息247次,安全信息6.1万余条;实施临时交通管制20次;处置各类接警信息5次。交管中心的成立,是通过整合现有巡航船舶和信息化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执法成本,提升执法效率,构建以水上“大交管”为核心的水上交通动态感知体系。 防汛工作也是重中之重,为保障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哈尔滨海事局按照黑龙江海事局和哈尔滨市防指有关部署和要求,召开了专题会议,印发专项方案,修订了工作预案。自6月1日,进入汛期监管模式,实施24小时双人值班,储备各类应急各类船舶57艘。同时,加强与市防指、应急管理、气象、水文、航道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将各种预警信息转发给辖区船舶和有船单位。 为保障船舶适航、航行有序,我局织实、织密、织牢水上交通安全网,用好现场安全监督与巡航巡河检查两把利剑,全年共组织辖区巡航279次,累计航程4114海里,出动执法人员711人次,累计巡航时间1087小时。在船舶安全管理方面,我局对356艘船舶开展船舶安全检查,发现缺陷1586项;开展船舶现场监督503艘次,发现违章或问题71项;对45艘船舶开展船检质量监督,在其中6艘船舶上累计发现船检质量问题8项;约谈航运公司10家;办理船舶登记396份,协助法院对5艘船舶实施查封。 同时,该局高度重视采运砂船舶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四季精准监管模式,持续推进采运砂船舶专项治理,坚持靶向精准监管的原则,多方联动、狠抓落实,柔性执法,全力维稳。2021年,该局要求各海事处按需求设立驻守地点,执行24小时不间断执守,对过往采运砂船舶实施“逢船必查”,共实施行政处罚23起,处罚金额18.96万,并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153次。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辖区采运砂船自觉守法思维初步形成,“常态化超载、任性式违章、选择性报港”的混乱局面得到整治,“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企业负责”的采运砂船监管新格局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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