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北之窗 日期:2011-12-29 作者:fanfan
长江航道局29日公布长江中游宜昌至武汉河段枯水期新的航道维护水深标准,自本月30日开始,荆江河段枯水期最低维护水深提升至3.2米运行,中游其他河段枯水期最低维护水深也分别有不同程度提高。
据长江航道局航道处处长邓乾焕介绍,从2010年11月1日至今,长江航道局已经将长江中游宜昌至武汉河段枯水期航道维护水深分步提高,并进行了试运行。试运行期间,该局采取加强航道巡查和维护性疏浚、及时恢复失常航标、加大航道观测频率、强化航道信息发布等措施,使该河段航道尺度保证率100%,航标维护正常率达到100%。通过为期一年的试运行,总体情况良好,有关部门和航运公司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经交通部批准,从30日起,长江中游宜昌下临江坪至城陵矶河段每年11月份至次年3月份的航道维护水深将由原来的3.0米提高至3.2米,4月份航道维护水深将由3.2米提高到3.5米;城陵矶至武汉长江大桥河段每年11月份至次年3月份的航道维护水深将分别从原3.2米提高至3.5米,3.5米提高至3.7米。其他月份保持不变。
据测算,本次长江中游宜昌至武汉河段枯水期航道维护水深的提高,可在现有营运船舶结构情况下,分别提高宜昌至城陵矶、城陵矶至武汉段航道通过能力309.50万吨和385.88万吨,增加的货运周转量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为1.31亿元,带动地区GDP增长60.76亿元。同时,将给航运企业带来明显经济效益,以2000吨级船舶为例,航道水深每增加0.1米,将增加载重量100吨,航次纯利润可增加约7%,经济效益十分明显。此外,水运的发展还将为长江中游沿江地区提供明显的环保和节能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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