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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公安英烈 弘扬公安英烈精神

发布时间:2023-08-21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本站

  10月1日(刘莎)缅怀先烈,致敬英雄。今天是我国第九个烈士纪念日,铭记烈士,是每一代人不能忘却的历史责任。传承烈士留给我们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是一种缅怀,更是我们必须肩负起的使命。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共同聆听公安英烈家人们内心深处的思念,向所有公安英烈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怀念我的父亲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公安分局栾洋(栾军的儿子)

  栾军,生于1959年7月,历任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刑警、太平分局新乐派出所外勤民警、刑侦大队刑警。1998年6月28日,他只身与4名犯罪嫌疑人搏斗时身中23刀壮烈牺牲,年仅39岁。1998年7月8日,栾军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同年7月20日,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栾洋:时间是治愈伤痛的良药,如今24年过去了,我时常想起父亲,想起他的音容笑貌,想起他的点点滴滴。传承或许是寄托思念最好的方式,如今的我穿上警服,战斗在父亲奉献一生的地方。

  我的童年是在刑警队度过的。在我的眼里,父亲是个不折不扣的工作狂,经常回不了家。想他了,我和母亲就去单位看他,但并不是每次都能见到父亲,我们就在那等。这时,父亲的同事总是来陪我们聊家常,说起父亲最近忙了哪些工作。那时我还很小,见不到父亲的我难免有些失落,很不理解父亲。

  2013年12月31日,我来到了道外分局刑侦二大队工作,这是我生命中最难忘的一天,因为这是父亲曾经战斗过的地方。新的岗位、新的业务、新的环境,需要我花大量的时间去学习、去适应。为尽快进入角色,无论哪个班值班我总是跟班作业、熟悉情况,或跟老同志学习工作流程,或翻阅案卷和法条。如今,我已然从一个“刑警新人”成为业务骨干。前些日子,我和战友努力翻阅资料,查找线索,成功抓获一名以贩卖口罩为由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并追缴赃款近3万元。

  如今,我入警已有多年了,也就自然而然地理解了父亲为什么很少回家,我也经常跟自己的女儿讲起她爷爷的故事。“爸,您看到了吗?您的儿子正像您当年一样,坚守在公安岗位上,请您放心,我会继承您的遗愿,为公安事业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永远怀念我的哥哥宋兆东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公安分局宋兵兵(宋兆东的妹妹)

  宋兆东,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6月30日出生。1993年8月毕业后,分配到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刑警队。1996年11月10日,在抓捕命案逃犯时不幸中弹,光荣牺牲,年仅24岁。1996年11月21日,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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