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北之窗 日期:2012-12-01 作者:sysadmin
还未交付的新房,业主却突然接到开发商的通知要求业主自己买壁挂炉采暖,让很多业主一头雾水。11月28日,市民靳先生向本报反映了绿都华庭小区近百户业主的购房遭遇。
2011年8月25日,靳先生从昆区绿都华庭小区购买了一套楼房。合同签署完,靳先生预付了首付款28.4万余元,合同上约定是2013年年底交房。
今年11月份,开发商的工作人员通知靳先生及其他业主到售楼部办理贷款一事,靳先生说:“当时,我们以为开发商只是单纯的召集我们办理贷款一事,但那天他们还通知我们供暖要使用天然气,每户业主家都要配备壁挂炉,但这个壁挂炉需要自己购买。”
靳先生说:“购买房屋时,我们签订的合同里并没有约定供暖方式,但业主们都认为按照惯例,应该是集中供热,现在供热方式要改成天然气供热,而且壁挂炉还得业主自己购买,这让我们很难接受。”
针对靳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随后与绿都华庭的销售部取得联系,销售部的一位项姓主管表示,目前所售楼房均采用天然气供暖,天然气供暖与集中供暖有所不同,天然气供暖业主家都要安装壁挂炉,但这个并没有算入房价当中,所以,这部分费用就是应该由业主自己来承担。
记者咨询了内蒙古字仁律师事务所的王峰律师。王峰表示,目前法律上还没有相关条文约定新房入住后,供暖方式必须是哪一种,基于此种情况,业主在购房前应该在合同中和房产商进行约定。但业主并没有和开发商进行约定,在这样的情形下,业主就要成立业主委员会,或是选出部分代表,来具体负责解决此事。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按照惯例,刚建设的新房,应该是集中供热,有供暖设备,而且居民家的相应设施也应该齐备。所以开发商也应该和供热部门进行供热接洽,如果是因为中途有变导致供热方式改变,那么业主就要找到开发商与供热部门接洽的证据,如果有了相应的证据,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之前的供热方式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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