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北之窗 日期:2012-02-16 作者:sysadmin
从2月8日开始,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启动了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2011年高龄津贴的工作。
据了解,具有集宁区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至99周岁的离退休、低收入和无固定工资收入的老年人,均可按规定领取高龄津贴,10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每人每年可领取高龄津贴3600元。高龄津贴实行分档发放,其中离退休的高龄老人每年可领取300元津贴,享受低保待遇的高龄老人每年可领取500元,不享受低保待遇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高龄老人每年可领取高龄津贴1200元。此次高龄发放将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及村委会直接发放到老人手中,对于部分行动不方便的老人,民政局将通过入户的形式直接发放到老人手中。集宁区将有3383名老人领取高龄津贴,这对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起到重要作用。
网友 | 评论 | 评论时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