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北之窗 日期:2011-12-21 作者:fanfan
记者从黄河水利委员会水资源保护局获悉,《黄河水利委员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已于近期颁发实施。该预案在已有应急机制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黄河水利委员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机制体系,使流域机构更好地履行水污染防治职责。
据记者了解,黄河水利委员会自建立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机制以来,已成功处置2006年洛河油污染事件、2010年渭河油污染事件等数十起水污染事件,为保障黄河供水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对应急管理的不断强化,以及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处置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黄河水利委员会针对黄河流域的特点,在总结以往发生的重大水污染事件处置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该应急预案。预案重点突出了机构与职责、水质水量监测、水利工程调度及其他工程措施运用等内容,注重发挥流域管理机构优势,进一步强化了责任制度,明确了应急机构,理顺了应急程序,加强了协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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