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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创业经历可作为评职称依据

来源:东北之窗   日期:2011-11-26  作者:fanfan


    近日,南京理工大学一项新规提出,教师在产学研基地的创业经历将成为其职称晋升、干部聘任、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在产学研基地申报科研项目和经费、科研成果专利申报等,还可以与校内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南理工产学研管理办公室主任戚湧说,学校出台这项政策就是要让走出校门创业的教师能“名利双收”。据了解,该校规定,师生员工依托产学研基地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包括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等学院或其科技人员的技术成果,都可以作价入股或增资扩股,课题组成员还可以直接持股,持股比例最高可达70%。而师生员工任职或挂职产学研基地从事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或组织管理,还可作为校内职称晋升、干部聘任、岗位聘任的依据。依托产学研基地申报获批的纵向科技项目以及签订的横向科技项目,可进入学校的项目经费,纳入教师工作量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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