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北之窗 日期:2011-11-06
截至9月底,包头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8.4019万套,综合开工率为110%,建设套数占自治区总量的18%,建设规模居各盟市之首。
今年,包头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等形式实施,全年建设任务为7.6431万套,470万平方米,总投资120亿元。
包头市把在年底前保障性安居工程必须有60%的项目完工或基本完工作为一项约束性指标,对项目进展缓慢的旗县区住房保障部门和项目负责人进行督导、约谈、问责,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整改,大力度处罚。
各旗县区住房保障部门加大跟踪检查力度,防止“瘦身钢筋”问题、“豆腐渣”工程出现,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在每一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现场设置施工质量安全承诺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群众住上“安心、放心、舒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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