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介绍2021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 石启立 摄 哈尔滨6月1日(记者 姜辉)1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1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黑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比例为94.8%,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是2015年实施环境质量新标准以来最好水平。 据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牟善学介绍,2021年,黑龙江省削减替代散煤455.69万吨,超出年度目标22.34个百分点。淘汰改造建成区每小时10至35蒸吨燃煤锅炉43台。全省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5天。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12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比2020年增加1个;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5%,比2020年下降0.8个百分点。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牟善学在发布会上介绍相关情况。 石启立 摄 2021年,黑龙江省实施49项措施,综合治理安肇新河,蜚克图河、扎音河、鹤立河、汤旺河4条河流退出劣V类,18条农村黑臭水体完成治理。全省22个地市级及24个县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达标率及水量达标率均为100%。 2021年,黑龙江省排查涉镉等重金属企业87家,完成全省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确定高风险地块285个,首次将地下水污染防治纳入排污许可试点管理,国家充分肯定并全国推广。 2021年,黑龙江省持续开展“绿盾”行动,340个“四类重点”问题整改98.5%。目前,黑龙江省已建成6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1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全省75个县(市)生态环境质量等级为优、良,比2020年增加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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