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杨乃波 记者 解培华)为扎实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巩固大庆市公安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成果,促进全市户籍管理服务水平提档升级,结合疫情防控和户籍便民服务的实际需要,大庆市公安局施行“网上办”、 “容缺办”、“委托办”举措,有效提升疫情防控期间户籍业务服务质效。 户口业务事项“网上办” 大庆市公安局户籍直办中心对群众注册“平安龙江”手机APP,通过省公安厅“互联网+户籍业务直办”平台申办的9类62项户口事项,及时予以受理并预审核,按照省公安厅《互联网+户籍业务直办平台操作规范》的办理流程要求,办结后第一时间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送达申办人,确保户籍业务直办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应有作用。 信息网上核验“容缺办” 大庆市公安局户籍直办中心受理“互联网+户籍业务直办”平台申办的9类62项户口事项,对需要申办人提供原件办理的业务,在预审核过程中实行网上信息核验方式,登陆市公安局研发建设的 “公安智能搜索系统”,核验与申办人提交原件图片相关联的工商注册信息、社保缴纳信息、民政婚姻登记信息。经查验信息属实的,打印原件子图片和网上信息存档备查,不再需要申办人提供原件。 各分县局户籍大厅(派出所户籍室)日常办理户口业务时,对申请在大庆市就业创业落户、变更服务住所和职业、婚姻状况变更,申办人因故未能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可通过公安专网核验与申办人申请材料关联的工商注册信息、社保缴纳信息、民政婚姻登记信息。经查验信息属实的,可予以容缺办理,打印网上信息存档备查。 部分户口事项“委托办” 大庆市居民在外地居住,由于各种原因不便通过省公安厅“互联网+户籍业务直办”平台办理户口迁出省外、新生儿落户、死亡户口注销、加入外国籍户口注销事项,以及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状况、服务处所、职业等户口登记辅项变更的,可由委托人提交书面委托书(A4纸复印身份证正反面,书写委托办理事项、被委托人身份信息,申请人签名并按指印),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件、省外签发的准迁证、变更户口登记事项的相应证据材料,到委托人户口所在地户籍大厅(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推行“委托办”便民模式。 附:省公安厅“互联网+户籍业务直办”平台已开通的业务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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