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下午,我省与吉林省举行“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合作签约仪式”。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共同签署了《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书》,并于即日起实施。
黑龙江与吉林两省签署的《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书》,坚持“工作协同、合作共赢、统一开放”原则,按照“功能集成化、系统统一化、事项标准化、布局合理化、服务规范化”要求,聚焦企业准入、企业投资、社保医保、卫生健康、产权交易、务工就业、投资创业等领域及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依托两省实体政务大厅设置专窗和自助服务区开展相关业务。
其中,首批在哈尔滨、大庆、长春、吉林四市政务服务大厅(中心)设置“哈长通办”专窗和自助服务区,推行自助申报和窗口申报相结合跨省通办模式。同时,在“吉事办”网上办事大厅、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及黑龙江“全省事”App、吉林省“吉事办”App和“吉事办”小程序分别设置“哈长城市群区域通办服务专区”,合理有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办理。
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人表示,黑吉两省共同签署“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务实举措,是开展省际营商环境交流合作的新开端和新起点。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推动实现“东北三省跨省通办”“黑龙江与海南跨省通办”,在政务服务大厅与政务服务网设立线下服务专窗和线上服务专栏,采用“收受分离、异地可办”服务模式,通过数据推送、信息共享等方式,打破地域限制,让企业和群众“进一扇门、办多省事”,并逐步实现移动办理和自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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